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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车运输技术规范

新闻导读:道路货物运输冷藏车辆营运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道路冷藏货物运输中车辆及机械制冷设备、车辆和
本文章发表于: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17

道路货物运输冷藏车辆营运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道路冷藏货物运输中车辆及机械制冷设备、车辆和设备的维护、运输过程控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本市进行道路冷藏货物运输的营运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1990年第13号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1年第4号修改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 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18565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T21145-2007 运输用制冷机组  JT/T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T650    冷藏保温厢式挂车通用技术条件 QC/T450    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3.1 道路冷藏运输车  装备有隔热结构的车厢和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的装置,用于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冷藏货物温度的厢式汽车。

3.2 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  用以控制运输途中货物温度的一种机械式制冷系统。主要包括:压缩机、动力装置、风冷冷凝器组件、风冷蒸发器组件、制冷管路及电气、控制系统等。

3.3独立式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

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的一种。机组使用独立的动力作驱动,不使用车辆发动机动力。

3.4非独立式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  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的一种。机组使用车辆发动机的动力驱动而不具有独立的驱动力。

3.5蓄冷式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  运输用机械制冷机组的一种。装备有固定的储有共晶液的蓄冷板以及电力驱动机械式制冷装置的制冷机组。

3.6行驶温度记录仪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能够测量及自动记录温度并保存数据的装置。

3.7总漏热率  单位温差内热功率的消耗量。总漏热率用来综合衡量车厢的漏热性能,由下式确定: U = Q/(ti-te)   式中:U ——总漏热率,W/K;  Q——车厢内加热稳定时的总耗功率,W;  ti——车厢内部平均温度,即为各感温元件指示温度的算术平均值,K; te——车厢外部平均温度,即为各感温元件指示温度的算术平均值,K。

4车辆技术要求

4.1 冷藏车车辆整体要求  

4.1.1道路冷藏运输车应是国家汽车产品公告中以“冷藏车”为车辆名称正式发布的专用车辆,并且车辆应通过国家3C强制性产品认证。  

4.1.2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GB7258的要求。  

4.1.3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JT/T198规定的二级车条件及以上。

4.1.4车辆应配备与运输类型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4.1.5车辆应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要求。

4.2 冷藏车厢体  

4.2.1厢体所有壁板的保温层厚度均应≥60mm。

4.2.2厢体材料应采用环保型及可回收利用材料。

4.3 厢体的特定要求  

4.3.1车厢的气密性能和隔热保温性能应符合QC/T450和JT/T650规定的A类(一类)车厢条件。即冷藏保温厢的总漏热率应根据附录A的要求。  

4.3.2道路冷藏运输车应配备符合要求、在车厢外部能直接观察、能监控运输途中厢体内温度的行驶温度记录仪。行驶温度记录仪至少应包括以下数据:日期、时间、温度采集点、监测温度等。

4.4制冷机组  

4.4.1道路冷藏运输车制冷机组应符合GB/T 21145-2007 要求。

4.5 车辆所采用的厢体与制冷机组的匹配  

4.5.1道路冷藏运输车按所采用的厢体与机械制冷机组的匹配要求可分为D、E、F三级。制冷机组应具有如下功能:当环境温度为303 K(+30℃)时,通过配有制冷机组的机械制冷设备,空车厢的内部温度ti可达到各级标准规定的温度或以下,并保持该温度。 D级: ti ≤273 K (0℃) E级: ti ≤263 K (-10℃); F级: ti ≤258 K (-18℃)。

4.5.2冷藏厢体的制冷机组制冷量(w/m3)应符合以下要求:  冷藏厢体内部净容积V(m3) D级车制冷量(w/m3) E级车制冷量(w/m3) F级车制冷量(w/m3)  V≤9 m3 ≥110 ≥125 ≥145  9 m33 ≥95 ≥105 ≥125V>18 m3 ≥80 ≥90 ≥100          

4.5.3冷藏车应进行降温试验,试验方法与要求见附录B。

5运输车辆和设备的维护要求  

5.1车辆日常技术管理应按照《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管理。  

5.2车辆应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GB18344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5.3车辆出车前应确认车厢的卫生条件能满足承运货物要求,不会污染承运货物。食品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禁止与任何危险货物同车装运。

5.4出车前和回场后应检查车辆和配置的各种机械设备、装置、设施及电子记录装置等是否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运行正常。每天运输业务结束回场后车辆应进行清洁。定期或必需时,应进行车辆消毒。

5.5 冷藏车货物装载  

5.5.1冷藏运输车辆的货物装载必须在货物周围留有足够的通风空间,厢体较大时应在货物之间适当的部位留有通风空间。  

5.5.2冷藏货物装载上部不得超过制冷机组出风口下沿。  5.6车辆运输途中应注意观察行车温度记录仪工作情况和货厢内温度变化情况。应定期对冷藏设备进行保养,当发现车辆技术状况、制冷设备或厢体密封有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抢修。  

5.7车辆应每年开展一次技术等级评定检测,二次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其中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可结合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同时进行。新车在购车的当年内可作为一级车核定。行驶温度记录仪应按计量器具要求,定期检定。  

5.8车辆应具备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记载内容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技术档案由车辆经营者负责建立,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管理档案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建立,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二级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5.9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方法应按GB18565规定方法执行。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评定内容、评定规则、等级划分、评定项目和技术要求应按JT/T 198规定执行。

6. 冷藏车车辆运输过程控制要求  

6.1车辆装运货物前,应开启行驶温度记录仪并进行记录,并按要求对货厢进行预冷,在到达货物装运点时,货厢温度应满足装载区要求。  

6.2车辆装载货物过程时应按要求装载、码放,装载完毕,应及时关闭货厢,检查货厢门密闭情况。装载完成后车厢温度应符合控制要求。 常见易腐食品的温度控制要求见附录C。  

6.3车辆运输途中应保持全程均衡制冷并使用行驶温度记录仪进行记录,以监控货厢内温度变化情况。发现温度异常变化,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货物安全。  

6.4车辆卸货时,在保证装卸的情况下,应尽量加快装卸速度,特别是分卸时,应随时关闭货厢门,以维持车厢温度。必要时应控制分卸次数。  

6.5 车辆运输过程的行车温度记录仪数据至少保存一周。  

6.6 鼓励采用能实时监控温度、湿度及运输位置的行驶温度记录仪监控系统。

7. 冷藏车证书和认证标记